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595|回復: 1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 [5P]

[複製鏈接]

1萬

主題

1

好友

3萬

積分

免審核發佈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25-5-4 17:01
  • 簽到天數: 148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12278
    金錢
    151859
    威望
    30750
    主題
    10089

   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4-9-23 17:58:12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
    ; B0 [- ~7 H, o! X# d# y' X! k2 q5 v) u4 b! m
    ! }4 m% ?3 |+ w' k) e$ H1 Q. m

    0 ]1 @6 E, b$ C! V+ k+ L% E/ q
    ' D) H: r( e; R! c5 ?5 N
    3 }3 _4 u2 Z" W$ P& V& C苏岑有一句话说得很对:
    & R% C. K9 ^3 b9 C  j% C“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。若他们走进不了你内心,就只会把你的生命搅扰得拥挤不堪。”
    ; \) U! Q2 `" E人海茫茫,但凡遇见,我们总是可能能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,可事实上,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哪有那么容易称心如意。
    / w) T4 s, N0 }( B3 ^# F有时候我们想要珍惜一段感情,可对方不允许,在一次次的伤害后终于选择远离;我们可能有人相伴,可走着走着,总有人提前下车;我们以为对方就是值得珍惜的人,可到了后来才发现,原来伤自己最深的却是对方。
    ' U2 M. M7 l# n  m. W. I相遇是一场缘分,但并非每一段缘分都是良缘。3 j3 m0 U- ?2 ?2 `0 y. o- I) f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。
    " y* z, J, _& |$ V8 m# Y
    ' f( {' u; y7 J% w. @) Z& X
    / V. b. N" `1 F, x01:负面情绪满满的人
    - R6 W# f0 N& i& c3 c3 b李开复就曾说:$ W( m. O/ p0 z, r& u  P
    “多交点正向朋友,补充正能量,才能走出人生困境。”% i- l# d) ~$ \' A4 E
    人这一生,虽说只能自渡,可每个人还是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,如果一个人经常被负面情绪影响,久而久之,自己也会变得消极悲观起来,做事情提不起劲,看不到希望。
    2 E& e0 x# Q5 U# U3 A, e一时的埋怨,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毕竟生活那么苦,谁的心里都会压抑着一些复杂的情绪。
    5 |" @% _& N$ l8 R! h但是,如果一个人总是负面情绪满满,那就不是因为生活的苦了,而是因为他本身就不想努力,本身就自甘堕落,这样的人,但凡有机会,他们就一定会拉被人落水。' j7 u; w+ T" u  A7 U; |% Z
    或许你会觉得,自己有能力抵抗别人的负面情绪,但来年岁月一定会告诉你,你此时的自信就是一场笑话。; b9 m6 e( n! V6 s( s
    尤其是当你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,心中积攒的负面情绪一旦遇到外界的负面情绪,只会变成一种恶性循环,让你再也看不到希望的光芒,陷入痛苦里。" k+ f! I1 r& E, ]2 ?3 Q' H
    退一步来讲,那一个只想一步步将你拉入深渊的人,如何算得上是你的真心朋友呢?
    6 Y; g9 y! S% U5 b3 {0 p所以说,一旦遇到负面情绪满满的人,那就学会远离。8 l$ i, ^3 x8 L& Q

    0 W5 }) L7 u- d/ F1 a2 s  ]; Y5 P2 U& K5 M
    02:无理取闹的人9 n1 e/ ^; V6 p  w
    林肯曾说过一句特别经典的话:
    : U% [( V3 S; l$ D( t“一个人与其跟一只狗争路走,不如让它先走一步。因为打败一只狗并不光荣,但被狗咬到一口却很倒霉。”3 C( s! k& s# c# I
    在这里,狗就相当于那种无理取闹的人,因为无理取闹,所以你根本不可能赢,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,忽视,然后走好自己的路。
    ' X4 g) `- L& [: u人活在这世上,谁都渴望遇到一些讲理的人,可事实证明,即便我们努力避免,依旧无法避免一些不讲理的人,无法避免一些无理取闹的人。5 D& D/ n6 f  J1 W
    当然,有时候那些无理取闹只是因为双方站在不同的观点思考问题,因为双方持有不同的三观,导致意见生出分歧,彼此就变成各自眼中无理取闹的人。
    1 Q2 H& B9 c$ v4 `4 a但不管如何,如果彼此不认同各自的意见,又无法做到相互尊重,那最好的做法就是远离,而不是企图改变对方的看法,更不是摩拳擦掌。
    5 Y* l; B: t3 ^! k3 Q不跟一个无理取闹的人硬碰硬,不是一种胆怯,不是一种认输,而是一种智慧。( H, N* Q- y7 N- n" a) O5 N+ n
    5 o* \6 I, K3 C; t" f1 h0 C, q$ F# c4 l

    1 h; V. C$ |0 a1 z03: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- G! V6 D. g) Z2 Z' @5 P一个怎样的人才算是低级呢?肯定不是三六九等的身份阶级的区别,而是不值得深交的人,不值得自己继续在一段感情里倾注心意的人。3 `5 [) I) a5 D; n* M% C
    在很多情况下,我们为了经营好一段关系,宁可委屈了自己,可殊不知,那些真心实意换来的并非是感恩,而是一个人的恩将仇报,让我们感到寒心。
    % y7 d* a/ Q4 _, x面对这一种情况,那就别再去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了,因为你唯一做得不够好的就是没有早点远离不值得的人。8 t; O* o) Z8 v6 u; D
    生活里,多的是欺软怕硬的人,多的是不懂得感恩的人,他们一旦将你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,就不会付出任何珍惜,只会得寸进尺地欺负你。! w/ c  `7 B4 [2 k4 R( e5 n7 T0 h; s  ]
    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,你唯有懂得远离不值得的人,你才有机会遇见值得的人,毕竟,当你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消耗太多的精力和热情后,就很难再去对另一个人保持热情。0 c5 G, X+ ?8 u. S! Y' ~4 k: _! _
    甚至,在无数次的伤害后,你选择伤害自己。% E8 [& B0 d& {1 u7 j. Q
    说到底,做人还是应该果断一点,该断则断,该舍则舍。$ q( R: G% s$ I1 I# H: v' ~% S

    , b. u; Q! n6 ^, k$ e; Q' z
    ' H7 D! x% F, E! n张小娴曾说过:
    0 ~8 O7 i- ~6 l8 y% c+ f“你不过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,若有人因为你喜欢做的事而觉得恶心和取笑你,那是他们的事。”6 r7 @+ n0 o- y0 A& U
    确实如此。# Y+ o2 T4 A/ A
    生命里会遇到哪一些人,也许你不能选择,但最后会留下哪一些人,一定是你选择出来的结果。
      h3 u; a+ h$ `. c所以说,如果你遇到低级的人,请学会远离,别为不值得的人赔上自己的人生。9 P+ G: d- y# b; ]! v9 k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642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17:44
  • 簽到天數: 770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367
    威望
    642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5-1-18 17:45:00 |只看該作者
    如果遇到低级的人,请你学会远离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6-5-4 02:43 , Processed in 0.031409 second(s), 13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